
範圍: 本規程適用於密度範圍(650~3000)kg/m3的實驗室振動式液體密度儀(包括台式振動管密度儀和手持式振動管密度儀,以下簡稱密度儀)的*檢定、後續檢定和使用中檢驗。
概述: 密度儀主要是由U形玻璃振動管、電磁振蕩器、溫度控製器以及顯示單元和數據處理單元組成。其結構見圖1。當一定體積的液體充滿U形玻璃振動管後,由於管內物質的質量發生變化,使得振動管的罔有振動頻率或特征頻率也發生變化。體積一定時,振動管的頻率是管內所充物質質量的函數。當質量增加時密度增加,頻率降低,振動周期增大。反之,當質量減小時密度減小,振動周期減小。二者之間的關係式簡單 描述如下:

式中: ρ 一一密度; T 一一振動周期; A、B 一一儀器常數。

計量性能要求: 密度儀的計量性能要求見表1和表2。

通用技術要求: 密度儀外觀要求如下: 密度儀應具有下列標誌、標識: 儀器名稱、型號、編號、製造廠廠名和出廠日期;其標誌、標識應清晰。 密度儀外表不應有影響工作性能的機械損傷;顯示屏表麵平整、潔淨、無劃痕,讀數清晰、完整;各調節器應能正常調節,各開關及按鍵接觸良好,能正常工作,各緊固件無鬆動。
計量器具控製: 計量器具控製包括: *檢定、後續檢定和使用中檢驗。 檢定設備: 檢定用標準器按"密度計量器具檢定係統"的規定配置。見表3。


密度標準液體: 選取3個或4個密度標準液體,該液體必須是單一物質,且具有穩定的物理和化學性質。其運動粘度應不大於100mm2/s。標準液體的選取,盡可能在儀器測量範圍內考慮密度的均勻分布。 密度儀的測量範圍為(650~2000)kg/m3時,應選擇如下3種密度標準液體: (1) (600~700)kg/m3 : 異辛烷或壬烷; (2) (950~1050)kg/m3 : 純水; (3) (1450~1650)kg/m3 : 溴苯或四氯乙烯; 密度儀的測量範圍為(650~3000)kg/m3時,可根據用戶需要增加一個檢定點,並選取如下密度標準液體: (4) (2200~2400)kg/m3 : 1,2,3-三溴丙烷。 注: 對於僅用儀器一段窄範圍進行密度測量的用戶,在用戶要求下,允許僅檢定這一窄段範圍,但要覆蓋這一窄段範圍,且要檢定3個點,包括低、zuì高和中間點(或常用點)。並在證書中表明檢定的範圍。 振動管台式密度標準裝置: 測量範網為(650~3000)kg/m3,標準等級為0.01級的標準密度儀一台。 一等密度計標準裝置: 測量範圍(650~2000)kg/m3的連續型一等密度計組及配套設備。 溫度計: 範圍為(0~50)°C的二等標準水銀溫度計或準確度不低於二等標準水銀溫度計的其他溫度計。 空盒氣壓表(檢定精密級和工作級用): 範圍(80~106)kPa,大允許誤差±0.25kPa。 水銀氣壓表(檢定標準級用): 範圍(80~106)kPa,大允許誤差±0.03kPa。 相對濕度表: 範圍20%~85%,大允許誤差±5%。 清洗液: 無水乙醇、蒸餾水、溶劑汽油、丙酮、石油醚、重鉻酸鉀洗液、甲苯、洗滌劑等。 注射器: (5~10)mL。 空氣幹燥裝置: 對於沒有空氣幹燥泵的密度儀,可以外加一個微量空氣泵,空氣量以能夠吹幹U形管為宜;或者使用幹燥的洗耳球,將U形管吹幹。 實驗室恒溫裝置: 實驗室內應有恒溫裝置,以保證室內溫度、濕度能夠達到檢定環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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